必備文件

02加拿大加拿大免簽證

2011年11月22日起,凡持有台灣外交部核發之台灣普通護照,並內註身份證字號的民眾,即可享有【免簽證】入境加拿大。 (護照需在出發日當日起算有效期六個月以上) 免簽證並不代表您自動獲准入境加拿大,如果您過去曾簽證被拒,現在仍有可能被拒絕進入加拿大,建議您可先跟移民簽證組討論您的狀況。 如您持有有效美國永久居留權(持有綠卡者),入境加拿大並不需要申請短期停留簽證。但您必需於抵達加拿大時,出示您美國居留權的相關證明文件給加拿大移民官查驗。 詳細資料請參考加拿大註台北貿易辦事處。
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(CTOT)
台北市信義區11047松智路1號6樓
電話(02)8723-3000 傳真(02)8723-3592
貼心提醒:
本行程所載之護照、簽證相關規定,對象均為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,若貴客擁有雙重國籍或持他國護照,請先自行查明相關規定,報名時並請告知您的服務人員。